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7-08-18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有关工作,着力营造物流业发展良好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年内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年内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二是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选择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和用地支持。结合编制国家级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布局和完善一批综合物流枢纽。着力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发展。支持地方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等,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支持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
四是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物流装载单元化建设,推进物流车辆标准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五是深化联动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研究制定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建立制造业物流成本核算制度。
六是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推进物流相关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物流活动信息化、数据化,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创新发展。制定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七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选取部分省市开展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破除制约物流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工作。